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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 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一定期間之收益價格,依下列計算式求取:
1
1-──────
n’
(1+r)
P=a×────────
r
其中:
P :收益價格
a :平均一年期間折舊前淨收益
r :收益資本化率
n ’:可收益之年數
收益價格已知者,適用該公式反推平均一年期間折舊前淨收益。
一定期間終止後,有期末價值者,收益價格得加計該期末價值之現值,期末價值並得扣除處分不動產所需之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