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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6 條
雇主對捲揚裝置於開始使用、拆卸、改裝或修理時,應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
一、確認捲揚裝置安裝部位之強度,是否符合捲揚裝置之性能需求。
二、確認安裝之結合元件是否結合良好,其強度是否合乎需求。
三、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