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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植物診療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植物診療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冊,送請社會行政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應分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