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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各單位所借(領)用之財物,(含財產與非消耗品)如因故障損壞,經由各單位主管認定確需修理者,由各單位填具「請修單」送秘書室招商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