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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各主管選舉機關委員或監督,於各投票匭送齊之翌日,應酌定開票時刻,
先行宣布,屆時親臨開票所,督同開票監察員、管理員公開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