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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號誌機之型式在二位式區間採用燈光式、臂木式,前者應為色燈式及位燈式,後者暫仍用臂木向下式,在三位式區間,應採用色燈式及位燈式。
絕對閉塞制度行車區域內,採用二位式,在容許閉塞制度行車區域內,採用三位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