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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修正之第 5、19、41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條文,除金融消費者保護之管理自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施行外,自發布後三個月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三十二條之二修正條文,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二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