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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投票開票時間,不得在上午八時前下午八時後,其未投畢或未開畢之票匭
,應由管理員會同監察員暫時封鎖,次日繼續投票或開票時,當眾驗明啟
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