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 條
總統、國防部部長、參謀總長、海軍司令蒞臨軍艇時,其所乘汽艇或舢舨之統帥旗(官職旗)降下時,本艦即將統帥旗(官職旗)懸掛,其離艦時,視其所乘汽艇或舢舨之統帥旗(官職旗)懸掛後,本艦即將其統帥旗(官職旗)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