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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本法第二條之一所稱電子勞務,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經由網際網路傳輸下載儲存至電腦設備或行動裝置使用之勞務。
二、不須下載儲存於任何裝置而於網際網路使用之勞務。
三、其他經由網際網路或電子方式提供使用之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