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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構健康飲食環境獎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獎勵對象辦理前條建構健康飲食環境者,得依下列方式予以獎勵:
一、費用之部分補助。
二、績效卓越者,發給獎牌、獎狀、獎勵金或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