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熾燈泡依額定消耗功率範圍,其實測之發光效率不得小於下表基準值,並應在產品標示值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
│額定消耗電功率(W) │發光效率基準值(1m/W)│
├──────────┼───────────┤
│二十五以上,低於四十│十五‧○ │
├──────────┼───────────┤
│四十以上,低於六十 │十八‧○ │
├──────────┼───────────┤
│六十以上,低於一○○│二十‧○ │
├──────────┼───────────┤
│一○○以上 │二十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