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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廠商申請認可登錄案件由標準檢驗局依西元二○○○年版 ISO 九○○一
標準 (CNS 一二六八一) 予以評鑑。
申請認可登錄之廠商,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資料,向標準檢驗局提出
申請。但國外廠商應委任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代理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