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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產學合作與技術人員及儀器設備之交流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園管局為辦理前條產學合作推動事項,得協助企業與學術研究機構申請相關政府補助資源,以提升合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