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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研究人員經其任職之學研機構同意,得以其貢獻之研發成果,技術作價投資取得新創生醫公司之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