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申請適用本條例之案件欠缺法令規定事項而可以補正者,受理機關應限期
通知申請者補正,屆期不補正者,應為駁回之處分。
前項可以補正之事項,應就全案一次通知申請者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