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政策規劃組分二科辦事,其職掌如下:
一、綜合企劃科:
(一)發展政策研究規劃事項。
(二)年度施政計畫研擬事項。
(三)計畫業務管考事項。
(四)國會質詢綜合答詢事項。
(五)政策審議會秘書作業事項。
(六)產諮會秘書作業事項。
(七)白皮書編纂事項。
(八)統計調查研究事項。
(九)其他綜合業務事項。
二、法務政策科:
(一)本處主管法規之研究、撰擬及修正事項。
(二)本處主管及相關法規之蒐集、整理及編纂事項。
(三)法制業務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四)法規調適作業事項。
(五)興利法規研訂事項。
(六)品質管理系統推動事項。
(七)工作圈推動、出版品事項。
(八)為民服務工作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