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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綜核本局文稿及核判一般行政案件。
二、關於職責上應隨時提請局長、副局長注意之事項。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