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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研考、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議事、公共關係、為民服務及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事項,並得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