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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中心教務、行政二組,各組置組長一人,承主任之命,分掌各組業務。
各組並分別設置分類職位及評價職位若干人,承組長之命,辦理各項業務,其員額報請經濟部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