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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機關政風機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所稱組織編制,指各機關所轄職員預算員額及依法規進用之約聘僱人員總數(以下簡稱機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