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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中心之經費來源如下:
一、營運之收入。
二、政府之補助。
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四、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捐贈。
五、其他有關收入。
前項第二款之政府補助項目,指人事費、節目費、行銷推廣費、建築物與
固定設備之重要設施維修及購置費,以及其他特殊維修計畫所需經費。
第一項第四款之捐贈,視同捐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