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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補助機關、委託機關或主管機關為辦理科研採購監督事宜,得向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查閱有關科研採購之書面、資訊網路或其他有關之資訊或資料,並得派員查視;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應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