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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及其收入歸屬中央政府部分。
三、本基金之投資收入。
四、本基金之融資利息收入。
五、捐助收入。
六、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七、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