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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全校學生人數二分之一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校長於聘任主任時,應優先就該校現職教師中具原住民身分及主任資格者聘兼之;其聘任之順序,準用第二條第三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