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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運動事業或營利事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辦法所稱從事有助運動推展或提供運動相關服務事項,指全時受聘於申請單位並從事本條例第四條運動產業之直接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