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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辦法所稱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以下簡稱科技工業機構),指國防部所屬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之研究發展、生產製造或維護修復事務活動之各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