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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大學得依學校特性及發展方向,建立國防事務決策研究機制與能量,並辦理下列層次之教育:
一、基礎教育。
二、進修教育。
三、深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