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會應將辦理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之時間、地點及政黨發表政見時間,事先通知政黨。
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之主持人,由本會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