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國家公園事業紓困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符合前條規定者,管理處應以書面通知業者;已預繳權利金或租金者,得於次期抵充或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