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國家土地政策,衡酌經濟發展、水土資源保育利用及生態環境之維護等因素擬具海埔地整體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