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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單位預算機關列有歲入預算者,應依法切實徵收,所有預算外之收入及
預算內之超收,應一律解庫,並列入決算,不得坐抵或挪移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