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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6-46 條
太陽光電模組之設備接地導線線徑小於一四平方公厘或六 AWG 者,應以管槽或電纜之鎧裝保護,以免受外力損壞。但位於牆壁或隔板之空心部分,不致受外力損壞,或已受保護免受外力損壞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