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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數位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申請案之受理、審查、審驗、管理及頻率干擾協調事務。
前項法人或團體於受託辦理期間,應配合主管機關之要求說明受託辦理業務之進度,並提出執行情形說明及成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