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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9 條
沿建築物外側設施臨時燈線路時,應照左列規定辦理:
一、如設施線路之地點有雨露侵蝕之虞者,可按磁珠裝置法施工。
二、如設施線路之地點有防雨設備且不易受外物損傷,同時裝用電纜者,線路中之各項距離可不規定。
三、線路應設施於建築物之側面或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