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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會計室經辦國庫出納會計支付部份,應依該制度之有關規定切實辦理,並
與國庫署會計室密切連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