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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6 條
財團法人合併後,應由存續或新設財團法人概括承受消滅財團法人之一切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