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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凡收入之應歸入特種基金存款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外,
其繳款辦法準用本細則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其報告辦法準用本
細則第二十二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