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本條例規定最小坵塊面積,以該重劃區規劃坵塊土地之短邊十公尺計算之面積為準。
前項標準於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按原有位次分配之土地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