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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2 條
成效評估委員會認有必要者,得公開其會議紀錄之全部或一部,或相關討論、決議事項。
司法院認有必要者,得適時擇要公告成效評估委員會實施調查或研究之成果。
前項資料之公告,應注意不得涉及影響審判公正、違反保密義務之內容,且遵循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