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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 條
非根據真實事項,不得造具任何會計憑證,並不得在會計帳簿表冊作任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