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記帳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 條
被懲戒人之處分確定後,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應將其決議書通知記帳士公會及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