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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8 條
航空器應裝置儀器飛航規則所需之儀表及裝備,並符合附件二十三之規定;於夜間作業時並應裝置一具電氣式落地燈,且作用正常,始得從事夜間飛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