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5 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一百五十一條第六款、第二百四十二條之三第一項之國內航線船舶之施行日期,及一百零四年十月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一百四十六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三條至一百五十七條、一百六十條、一百六十四條、一百六十六條、三百二十條之一至三百二十四條,自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百四十二條之三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施行。但第十四級船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