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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 條
在本法施行前,國營事業現有人員應予甄審,其升遷、調補,應依經歷、年資及服務成績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