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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 條
本準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九條自一百零四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六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六年八月二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七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自一百零八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九會計年度施行,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及第十四條第十三款第二目自一百十二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