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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九
條規定,移送之案件,於移送前,應先就其事實加以調查,並附可供證明
或釋明之證據,以便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