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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7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基本資料包含下列事項:
一、受理與終結案件數及被告人數。
二、各罪名別受理案件數及被告人數。
三、各罪名別終結案件數及被告人數。
四、未終結案件數及被告人數。
五、個別案件中檢察官起訴之被告人數及罪數。
六、被告承認或爭執犯罪之情形。
七、其他與國民法官案件相關必要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