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內部稽核單位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與營業單位所提列
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
應持續追蹤覆查,並將其追蹤考核改善情形,以書面提報理事會及交付監
事 (會) ,並列為對管理單位及營業單位績效考核之重要項目。
信用合作社稽核工作考核要點,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