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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無輸入我國價格或因國外出口商與我國進口商或第三者間有特殊關係或有補償性約定之交易,致涉案貨物輸入我國之價格不足採信時,財政部得根據該貨物首次轉售我國無特殊關係買主之價格,推算其輸入價格。